Tuesday, 7 October 2014

看着这些拐带,谋杀。。等等的案件。。真的觉得心很凉。。为什么这些人可以做这种事情而却没有愧疚感的呢?为了自己而伤害别人的事情为什么他们可以做得到?!他们是人,其他人不是吗?为了钱真的可以做到这样?!连作人的基本人性都没有了吗?!他们知不知道这些事情会给受害者还有他的家人,大家受到多少的伤害?如果他们在这个立场上,他们的孩子被拐还是家人被杀还是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们会感到伤心,痛苦。。但是别人也不是吗?!为什么他们可以这么做?!!!真心希望他们会有愧疚感,然后为他们自己做的事觉得羞耻,后悔,然后再去帮助其他人。。要知道,做坏事最后还是会得到报应的。。不知是何时但是,报应会无时无刻等着机会实现的。。所以做人最好就是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天地良心。。走的稳!走得好!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